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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医院学习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“九不准”规定

发布时间:2013/12/31

1231,我院召开中层干部会议,传达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《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“九不准”》有关规定。
会议结合“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;不准开单提成;不准违规收费;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;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;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;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;不准收受回扣;不准收受患者红包”这九项规定,要求各科主任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学习,准确把握“九不准”的要求和精神实质,并以严肃的态度、严格的标准、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,相关职能科室监督、检查到位。研究制定针对性强、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,努力在医疗服务中彰显行业主流价值。对医务人员违反“九不准”的行为要严肃处理,打造气正清廉的行业新风。